黄山新闻 歙县新闻 休宁新闻 黟县新闻 祁门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黄山市 > 休宁新闻 > 正文

男子燃祭品走火烧山赔偿千余元获刑一年

来源:黄山晨刊 2014-08-21 21:09   https://www.yybnet.net/

□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休宁县村民项某因上坟引发失火,不仅给他人山场林木等造成了损失,自己也获刑。因失火遭损的村民朱某,对一审判决对方赔偿的1433元数额等结果不满意,官司由一审打到二审。尽管二审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未支持朱某57967元的赔偿损失请求,但对犯失火罪的项某而言,教训可谓深刻。

据了解,2014年1月24日是农历小年,村民项某和妻儿依照当地风俗,到休宁县溪头镇祖源村岭头一处土名叫“和尚茶园”的山场祭奠先人,结果在燃烧祭品过程中,不慎走火烧山。案发后,项某在电话报警未打通的情形下,委托他人报警,并叫妻子下山叫人救火,自己则留在现场积极扑火。事后,经林业技术人员调查,该起火灾的过火面积达9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为3公顷,灌木地为6公顷。项某就此主动到休宁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受询问,告知过火处的部分山场,是事发时仍在海南务工的村民朱某家的。

今年4月10日,溪口镇政府、森林派出所、林业站、祖源村委会及其4组的群众代表,一道对村民朱某家的火烧山场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核实朱某户岭头被烧毁树木价值为478元,被烧茶园复垦成本及收益955元,经济损失共计1433元。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项某的亲属代交赔偿款2000元,其中567元系其自愿付给朱某的交通损失费等损失。据此,一审休宁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项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朱某的总损失1433元,驳回其提出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村民朱某以相关损失的鉴定不符合事实,鉴定结论意见书并未送达其本人,判决书载明的开庭情况不符合事实,其专程从海南赶回处理失火一事,而产生的交通等费用,原判不支持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等理由提起上诉,要求项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49456元,二审期间又变更为57967元。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项某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为3公顷,过火灌木林地为6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项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原判对该案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亦无不当,上诉人朱某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

为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山火无情,重在防范。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引以为戒。否则,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逃脱不了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坐着轮椅去选举

8月23日上午,休宁县五城镇月潭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现场,来自下午组的程云行老人坐着轮椅参加选举。程云行曾担任过甘干村的老书记,是村民心中的“好干部”。因前年突发脑梗,导致偏瘫,行动不便...

休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休宁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1970-01-01 08:00
评论:(男子燃祭品走火烧山赔偿千余元获刑一年)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