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边红梅
晨刊讯 一位流浪的山东老汉遇车祸受重伤,在休宁交警200多个日夜的救助中感受到人间真情。
今年1月21日清晨5时许,一行人在休宁县城西杨村路段被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撞倒受伤,被急送休宁县医院救治。经诊疗,确定伤者为颈椎损伤,须住院卧床治疗。该案由休宁交警事故处理民警汪平主办,尽管本起事故的现场勘查与责任认定简单明确,但在认定伤者身份时,汪平却遇到麻烦。事故发生时,伤者肩上扛着两个装着破衣服的破编织袋,身上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异味,显然为一四处流浪的人。由于其身上未带任何身份证件,兼之口齿不清、反应迟缓,交流存在很大障碍。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汪平得空就到医院看望伤者,不仅带去干净簇新的衣裤,还不时拎去水果零食;不仅向医生了解伤者的最新病情进展,还无数次试着询问他的姓名户籍,然始终无果。6个月后的一天,伤者无意中拿着一支笔乱写乱画起来,汪平立即问他是否会写字。也许是汪平这些天的耐心与和善感动了他,他很快就在纸上写下了他的名字“杨常利”,1953年4月28日出生,家住山东省无白杨乡杨白杨村。但对于其它信息,杨常利均无法提供。
汪平将情况迅速向副大队长葛福生汇报,并第一时间向山东省无棣县棣丰交管大队、棣丰派出所及棣丰街道办事处发出协助函,请求帮助查找杨常利家属。几日后山东传来消息,杨常利的两个弟弟被找到了,但他们明确表示不愿接收这位流浪了10多年的哥哥。为维护杨常利在本起交通事故中的合法权益,8月7日,葛福生向休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函,请求提供法律援助。9月12日,终于迎来杨常利康复出院的日子,然而休宁交警对这位老汉的救助并不会因此而画上句号。葛福生与汪平正在积极协调县民政部门,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一起帮助杨常利尽早获得事故赔偿,并助其早日踏上返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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