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龙华 汪树人
晨刊讯 近日,歙县王村森林派出所民警通过巡查,一举抓获3名非法捕捉30多只国家保护动物中华蟾蜍的休宁籍违法分子,肇事人刘某等受到没收捕获物并被罚款的处罚。
2月15日邻近中午,王村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近期由于气温回暖,该县长陔岭头水库边中华蟾蜍提前从冬眠中苏醒,白天公路边见到有蟾蜍出没,同时疑有外地人驱车到此地非法捕捉蟾蜍。民警们考虑到当天天气反常,时晴时雨,还有点闷热,不法分子很可能乘机下手。
民警们吃过早午饭,顾不上休息立刻驱车赶往长陔岭方向开展巡查,一直到石门林场南源工区,未发现可疑行为。当民警驱车返回路经长陔岭头时,突然发现有一辆外地牌照的小车停靠在公路边,一看车上没人。“长陔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是什么人把车停在这里?”民警心生疑虑,立即停车往水库边巡查,见2男1女手提塑料编织袋正在埋头捕捉蟾蜍。民警的突然出现,让3人惊慌失措,其中一年轻男子立即逃跑,民警断然喝道“哪里跑?”一个箭步将其抓获。3名违法嫌疑人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家住休宁县源方乡芳村的刘某、方某系夫妻,赵某是他们的邻居,刘某知道蟾蜍是道美食,临近春节,听朋友说歙县长陔岭头有此“宝贝”,就想捕捉一些过年招待亲朋好友。这天下午,赵某得知刘某要开车去捕捉宝贝,于是一道前往,结果未等“宝贝”带回家,3人就被森林公安民警逮个现行。
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三人捕捉的“宝贝”为中华蟾蜍,是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之规定,没收其非法抓捕的30多只中华蟾蜍,并按照3人各捕捉的数量分别处以3200元、2200元和600元的罚款,其非法捕捉的中华蟾蜍在野外全部放生,回归大自然。
据了解,中华蟾蜍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具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同时,它也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而且中华蟾蜍还是捕捉田间害虫的能手,一年可捕捉害虫上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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