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休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冒着倾盆大雨赶赴宣城市旌德县将多年“躲猫猫”的失信被执行人姚某某抓获,并顺利执结案件。
姚某某是个生意人,一直拖欠着黄山市某单位2.6万元不还。无奈之下,该单位于2009年将姚某某起诉至休宁法院,后经审理法院判决姚某某归还欠款2.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姚某某一直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家中查找,均无功而返。
为解决执行案件中“人难找”的问题,该院在逐项核对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债务履行情况后,筛选出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采取查控措施,精准查找失信被执行人。
4月5日晚上9点钟左右,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宣城市旌德县某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称该案中的姚某某在其辖区入住宾馆后已被带至派出所。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火速出击,驱车200多公里,连夜将姚某某带回休宁县,并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法律的强大震慑力,姚某某的亲属主动联系法院,替其给付了全部执行款。
近年来,休宁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在运用传统执行措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同时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大大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让“老赖”在社会生活中举步维艰,显著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年初至今,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共到异地抓获3名失信被执行人。在被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后,3人均全部或部分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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