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歙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以来,歙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坚持“三结合”,防止和纠正监管和矫正活动中存在的脱管、漏管问题,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坚持定期专项检察与日常随时检察相结合。每半年定期开展一次专项检察活动,平时则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及时检察或联合其他政法单位共同检查。
坚持全面检察与重点检察相结合。对全县28个乡镇司法所、11个基层派出所进行走访检查,全面了解全县社区矫正活动情况。为解决一些矫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就某个具体问题再进行重点检察。
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中,通过约见社区矫正对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和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
通过检察,对该县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社区矫正工作逐渐按照依法、规范的要求稳步推进,彰显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新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汪院娟·
新闻推荐
□ 阮文生汪冬莲和我算是同行,都是吃媒体这碗饭,都是做新闻的,共同语言多,沟通起来自然快些。当然在京城见到黄山的老乡,又多了些亲切感。她披肩的秀发,深色的裙装,质朴干练的样子,给我留...
歙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歙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