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胡磊 实习生 郝倩)今天上午10:30,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时透露,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和案件质量,济南市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将诉讼类案件补贴由800—1000元/件,提高至1200—1800元/件。
法律援助被称为困难群众的“免费律师”。接受采访时,谢圣仁表示,为实现“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工作目标,市司法局在原有若干惠民利民措施基础上,除了提高对律师的补贴标准外,另有9项法律援助便民新措施。
实施“温暖法援”行动,推行资深律师点援制,开办法律援助专家“门诊”
建立受援对象信息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服务
降低申请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将困难标准由原来的低保水平2.5倍扩大到2.7倍以内,将大中小学生等纳入援助范围
简化受理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70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等人免予经济条件审查
打造城区6个“半小时”、乡镇6个“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
在市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中心、市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派驻律师值班,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在1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到150万元
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协调,就近指派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联合政府部门、公检法、社会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构建全市“大法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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