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黄敏 实习生郑洁)从2月11日(腊月二十三)起至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社区居民可购买烟花爆竹,也可燃放烟花爆竹。日前,记者从济南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获悉,他们在社区划设16个地点,居民若燃放烟花爆竹,需在这些指定地点燃放。不过,鉴于近年来济南雾霾天较多,本报编辑部倡议,社区居民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为绿色社区和绿色济南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的生活多些蓝天白云,远离雾霾。
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在这段时间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在23时至次日5时不得燃放。
万怡物业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介绍,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不要在距离较近的楼宇之间、楼顶、阳台、走廊、楼梯、窗口、地下车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周围、林地、绿地等场所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燃放本市禁止销售的品种;不得向行人、车辆发射、投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业主如果燃放烟花爆竹,应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燃放。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16个地点,将有物业公司秩序维护人员为广大业主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保障和协助。我们希望广大业主遵守《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并到物业公司选定的位置进行燃放。作为小区的主人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违规燃放的行为或拨打电话报警。”陈先生说。
鉴于济南冬季雾霾天较多,空气质量不容乐观,我们倡议社区居民最好不燃放烟花爆竹。如果要燃放,请从指定商店购买烟花爆竹,阅读并遵守烟花燃放标签指示;在室外指定地点燃放并准备灭火器;放烟花的人最好有眼部防护,每次点一个,不要重新去点“哑”炮;正确处理使用和未用过的烟火,在水中浸10分钟后再扔进垃圾箱;烟花由成人管看,不要交给孩童燃放。
相关链接 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地点
万怡物业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介绍,为了保障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根据小区的建筑分布情况,他们选定了部分位置供业主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地点如下:
一期(A、B、C区):A区北门、A区南门、B区广场、C1南侧河道旁。
二期(D、E、F区):F19广场、F10东广场、F2-F3之间水景旁、D1南门、D8北侧河道旁、阳光100小学西侧、阳光100艺术馆西停车场。
三期(G区):G23东侧、北篮球场、南篮球场。
四期(T区):路西沿河道路一侧。
五期(H区):大门入口东侧。
社区居民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阳光快车24小时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7169009。也可致电各期服务中心电话,一期87169035,二期87169995,三期87165859,四期87165892,五期18668990863、18668990872;秩序维护部24小时值班电话87169038、87165882。 (记者黄敏 实习生郑洁)
新闻推荐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新春佳节将至,为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社保局决定提前发放济南市企业离退休人员2015年2月份的养老金,提前发放的养老待遇时间定于本月14日,比正常...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