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需要凭医生处方,才能售卖处方药一直是十分严格的规定。然而,记者近日走访了济南市区多家药店,却轻易买到了头孢克肟、罗红霉素等处方药,仅有一家药店因记者无法提供处方而拒绝出售。
调查:省城多家药店买处方药无需处方
“现在管得严,没有处方,不能卖给你处方药。” 历下区环山路漱玉平民大药房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听记者说想买头孢克肟后立马摆手,即使记者表示以前服用过,工作人员仍坚持拒绝。
而在济南市历城区的一家漱玉平民大药房,记者称咽喉发炎,想买头孢类消炎药后,工作人员便拿出一盒 12片的头孢克肟胶囊递给了记者。工作人员不仅没有提及“处方”,也没有嘱咐记者如何服药以及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随后,记者走访了历城区多家药店,发现均能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买到处方药。
在天桥区的博康大药房,一位市民称患有前列腺炎,销售员直接推荐了一盒非那雄胺片,让该市民“吃吃看”,同样没有提及处方以及做出任何提醒。
回应:最高罚一千,监管存难度
处方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根据有关规定,药店应配备执业药师对处方进行核对并签字。
济南市食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管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品零售市场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现实中却仍有一些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
“ 目前对于处方药零售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个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日常监管,而监管人员的空岗率为17% ,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造成了一定的监管难度。”该工作人员说道。
“ 另一方面,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企业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最高罚款1000元’的处罚措施,力度较小,难以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们正在不断加大监管人员培训的力度,通过探索健全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等措施,力求解决监管难题。”
济南试水“处方药留方管理制”
据济南市药监部门介绍,目前80% 的药品都在医疗机构,而不少医院实行门诊收费一卡通,开具电子处方,更倾向于让老百姓在医院的药房直接取药。医药不分家,医疗改革不到位,处方来源狭窄也引发了市民购药不便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食药监部门正在试点对老年慢性病患者实行留方管理制,药店建立健康档案,此类患者只需在首次购买处方药时提供处方,在下一阶段的复诊期之前再次购买相关药品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实名登记即可。同时提高药店服务,对执业药师进行培训,保证审方药师在岗,指导市民合理用药。推动示范药店的创建,加强用药知识的宣传。积极建议加快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的速度,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和社区医疗机构合作,让市民购药更加便利。
见习记者 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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