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来宾市好心人大药房(银座店)查处一批消毒产品。该药店销售的个别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涉嫌违规宣传,被依法下架停止销售。 今报记者苏华 摄
今报记者李俭芹
核心提示
消毒产品是药品吗?可以治疗疾病吗?很多消费者肯定会说不能,但你也许万万没想到,也许你在药店购买的“药”其实只是消毒产品。3月9日,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在检查中发现,有药店销售的个别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其产品标签、说明书有治疗疾病效果等方面的内容,此举违规,容易误导消费者。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消字号”消毒产品在出厂时,在外包装上打擦边球,佯装“药品”来宣传。
检查
毒产品“山寨”药品
9日上午,记者跟随南宁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高新区华成大药店,该店刚开业,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多款产品有问题。该所监督7科副科长黄涛拿起一盒“女人缘妇炎康”,指着其外包装上的“赣卫消字号”称,标该字号的产品并非药品,跟我们常见的巴士消毒液、筷子消毒机一样,属于消毒产品,这款“女人缘妇炎康”是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不是药品”。黄涛解释,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违规出现了对疾病治疗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如“本品适用于女性阴道引起的阴道炎、宫颈炎、外阴瘙痒等……”,该内容对病症的描述非常具体,误导广大消费者,让人以为它对上述症状具有治疗作用。
记者从执法部门要求下架的产品中看到,一种“消肿化痔膏”,包装盒内的产品说明书上标示该产品的名称为“皮肤抑菌膏”。另外,一款“万通筋骨喷剂”的外包装上,标注是“吉卫健证字”,但执法人员解释,目前我国公布的字号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字号,因此,该款产品用的是虚假字号。
当天上午,卫生监督所共检查了3家药店,其中在高新区华成大药店发现了两种问题:一是该店销售的产品涉嫌虚假文号,二是部分抗抑菌类消毒产品涉嫌违规宣传。两种问题涉及12类产品,当场被下架封存60余盒。销售该类药物的药店受到了行政处罚。由于制造该消毒产品的企业均在区外,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说,该所会将情况汇报给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由其向区外卫生监督部门函告此事,由管辖地卫生监督部门对厂家进行处理。
提醒
仔细辨认谨防被误导
对于“消字号”和“药字号”的区别,很多市民难以分辨。记者在药店对比“药字号”和“消字号”产品,发现两者在文字说明方面,有时的确真假难辨。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何秋玲介绍,消费者可通过观察产品外包装上的字号来辨识——“药字号”是经过卫生学评价,对其药理、毒理等经过临床实验,有一个非常严格的审批流程;“消字号”的审批过程,主要考察的是消毒指标,其药理、治疗效果等没有经过相应的审核,是不确定的。
何秋玲提醒消费者,如果从外包装上看到该产品是“消字号”,其产品说明中,如果声称“能够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有类似的对治疗病症的罗列或治疗效果的描述,那就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延误病情。如果发现问题产品,消费者可拒绝购买,并向食药监部门及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是12331及2439685。
探因
生产厂家“钻”监督漏洞
在检查过程中,有从业人员提出:既然产品涉嫌违规、不合格,为何还能允许其出厂上市销售?他认为监督部门一开始就应当把好关,不应当让该产品合法走向市场。
对此,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对于消毒产品的把关,卫生部门对出厂的产品是有备案的,因此,“消字号”的产品本身,是达到了消毒标准的。但是,产品的外包装不需要向卫生部门备案,因此,一些不自律的企业便打起了擦边球,在消毒产品的外包装上玩花样,夸大其产品功效,以谋求非法利益。
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卫生部门对相关产品的监管,不停留在出厂之前,还在流通领域进行监管,就是为了遏制企业钻监管漏洞的现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销售企业在进货时,也应当严格把关,以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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