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记者 张杰)11月28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2017年尿毒症患者血透救助活动已正式启动,目前救助项目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12月1日前各类申报材料报市慈善总会。
为帮助患尿毒症的困难家庭顺利渡过难关,市慈善总会在全市开展困难尿毒症患者血透救助活动。按照规定,救助困难尿毒症患者血透活动主要是对具有莱芜籍户口的城乡居民,患尿毒症1年以上(时间计算为2016年11月1日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年透析次数在100次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除外)。根据血液透析医疗花费程度,救助对象每透析一次,市慈善总会资助每人20—50元。根据申报的人数确定每人每次资助的具体标准。
在申请、审批程序上,规定市直各直属分会、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救助对象向所在单位或慈善分会提出申请,填写《莱芜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慈善分会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3天,无异议后,直接报市慈善总会审批。区级及区以下救助对象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莱芜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查,符合条件的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慈善总会审核。单位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慈善总会对所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慈善总会审核。区慈善总会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调查,符合条件的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按照规定,各级各有关单位在2017年12月1日前将各类申报材料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须报送的材料有:个人书面申请、低保证复印件或(村、居出具的困难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能说明全年透析情况的病历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正规透析病人费用清单或证明透析次数的自费部分单据原件(时间计算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
市慈善总会对申请对象逐一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新闻媒体公示3天,无异议的,批准为救助对象,适时发放救助金。
据了解,救助困难尿毒症患者血透活动自2014年启动以来,已经累计有480余人获得救助,帮助了患尿毒症的困难家庭渡过难关,2016年被省政府评为“山东省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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