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服务由政府买单,让流动儿童不再孤单
□本报记者 杜蕾 文/图
“这本书里的故事可精彩了,你如果喜欢,3块钱卖给你,怎样?”5月26日下午,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西街一个小广场前,11岁的黄丹和金秀丽铺了个小摊,将自己的闲置物品一件件摆好,招呼着路过的行人购买、交换。在她们周围,10多个小孩在志愿者或家长的陪伴下,共同体验当“小老板”的乐趣。
这是成都市武侯区青少年空间每月组织的“爱心益市”活动。进城务工人员的孩子们,通过买卖、交换的方式处置自己的闲置物品,以此锻炼勇气,学习与人沟通。该青少年空间是共青团武侯区委关爱流动儿童的活动阵地之一,由政府出钱购买社会公益服务,公益组织从社会体验、志愿服务、亲职教育、学业支援、通识教育、兴趣培养、创意发展、帮教服务等方面为这些流动儿童服务。
成都市武侯计算机实验小学5年级学生黄丹,2010年随进城务工的父母从仁寿老家来到成都。初来乍到,黄丹很不适应,感觉很孤单。在同班同学的介绍下,黄丹来到青少年空间,“每天放学后,都能和很多同学一起玩,这里的哥哥姐姐会很多游戏,我最喜欢‘红苹果乐园\’!”黄丹眉飞色舞地比划着:“‘红苹果乐园\’是一帮人相互配合、协作参与的互动游戏组合,很有技术含量。”
青少年空间工作人员田桂枝毕业于社工专业,从事公益服务3年多。“黄丹、金秀丽刚来空间时有些内向,不怎么跟其他小孩子说话。”通过志愿者的引导、帮助,以及如团体游戏、志愿活动等活动的开展,原本害羞的孩子们逐渐融入到集体中。“让他们多与人群接触,逐渐将沟通交流变成自然、舒服的事,有助于这些孩子放下戒备,展露童真、活泼的真实样子。”
“空间采用社会化运作模式,实际操作性很强。”武侯区团委副书记于海波介绍说,青少年空间实行三年一次的公开招标,中标的公益组织或团体需要履行严格、细致的合约规定,包括每年必须服务多少人次以上,必须要针对流动儿童的特征设置等。从青少年空间《5月公益活动安排表》上可以看到,除周二至周日每天的常规活动外,空间还组织了酸奶制作、创意户外写生、感恩母爱等15项特色活动。“区团委每年还会邀请家长、老师、志愿者代表等,对公益组织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将停止合作。”于海波说。
“爸爸妈妈工作忙,根本没时间陪我。空间里的哥哥姐姐不但会陪我玩,还会辅导我功课。”虽然在青少年空间里很开心,但金秀丽最渴望地还是父母的关心和陪伴,“我的梦想就是爸爸妈妈能带我出去旅游一次,我特别想去乐山大佛,看看它是不是像课本上写的那样雄伟壮观。”
“让流动儿童融入这个城市,仅靠青少年空间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田桂枝认为,对流动儿童的关爱,需要父母、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于海波透露,武侯区团委已联合区关工委,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社区试点推行暑期农民工子女托管项目,由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在暑假期间参与流动儿童的免费托管。“有社区的参与,点多了,面也更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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