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方)昨(16)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揭晓第二届全省法院“十佳庭审”。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的“刘永华与五通桥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障行政给付一案当选,成为全省“十佳”。
此次“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经过层层推送,省高院从全省选送的74件庭审案件中,经过现场庭审评选和集中视频评选、大众投票、综合评选,最终确定出2017年第二届全省法院“十佳庭审”。
据悉,这次获奖有利于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有效强化庭审功能。同时,也能发挥优秀庭审示范引领,深入推动全市法院系统作风规范化建设,以评促学,有效提升法院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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