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清波)7月1日,记者从凉山州民政局获悉,除了将全州19072名“特殊困难儿童”纳入城乡低保外,凉山还将农村 “特殊困难儿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城镇“特殊困难儿童”纳入城镇医疗保险。
“特殊困难儿童”是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或改嫁、因父母重度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近日凉山出台通知,从今年4月起,全州尚未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的“特殊困难儿童”今年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前,19072名 “特殊困难儿童”中已有18800人被纳入农村低保、272人被纳入城市低保。按现在农村低保(农业户口)每人每月65元、城市低保(非农户口)每人每月185-225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
按现有人数、标准及12个月计算,凉山预计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29.3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1466.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62.9万元。所有低保金都由 “特殊困难儿童”的监护人领取,并由监护人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盖印。
在对所有“特殊困难儿童”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的的基础上,凉山州、县(市)两级政府还将为“特殊困难儿童”发放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其中,州本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85元,县 (市)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0元。全州“特殊困难儿童”生活保障补助于2012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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