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也是贫困退出标准。学前学会普通话,是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前提条件,是国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帮助凉山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细化“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具体体现,为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因不懂国家通用语言进入义务教育后上课听不懂、学习跟不上的问题,帮助其顺利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为升入高中、升入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凉山州多措并举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聚焦农村“一村一幼”
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重点在11个深度贫困县的农村以及安宁河谷县(市)的民族乡(镇)“一村一幼”幼教点进行实施,聚焦农村不会普通话的幼儿。
补充配齐设施设备
补充配齐幼教点的设施设备。一类幼教点接通网络宽带并保证基本带宽,配备教学办公用电脑,配置指纹打卡机,每班教室安装远程摄像头;二类幼教点配置指纹打卡机,每班教室安装单机版摄像头;三类幼教点配置指纹打卡机。
引入先进教学方式
创新教学方式,增强普通话教学效果,探索基于教学环境的浸润式情景教学法,从双语向普通话全语境过渡,逐步培养幼儿的普通话思维习惯;基于辅导员教学的快乐体验教学法,通过“启发式”教学引导幼儿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愉快地学习、吸收和思考;基于师生互动的游戏教学法,以游戏形式教学,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和身体机能能动性,帮助其快速掌握普通话交流对话能力。
加强辅导员队伍培训
利用2018年暑假,依托11县的试点幼教点,以县为单位开展不少于10天的辅导员综合业务能力集中培训或轮训,作为全面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时的学习考核纳入绩效管理。
根据幼儿普通话教学需要,组织开发幼教点辅导员教学辅导用书、挂图、积木等教具,有机融入幼教点的每日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其辅助教学的重要作用。
加强幼教点及辅导员管理
强化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县(市)教育部门、片区教办以及乡(镇)中心校(中心幼儿园)的业务指导监督责任,按照《凉山学前教育村级幼儿教学点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对幼教点及辅导员的管理。
建立考核及教学效果评估制度
建立考核及教学效果评估制度。制定建立具有科学性、操作性、实用性的幼教点及辅导员教学管理考核制度和教学效果评估制度,有效实施对幼教点的常规管理,对辅导员的教学管理与考核,有效实施对教学效果的监测、评估,为科学评价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学效果的达成提供制度保障。
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细则,将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纳入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
(胡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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