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赵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游荡在外,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便干起了盗窃的勾当。自 2012 年至今三年时间里,赵某因盗窃已经“五进宫”了,但每次出来都不思悔改。今年5月19日,赵某在刑满释放的第二天又开始盗窃,隔天就被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抓获。 经查,赵某在刑满释放后的三天里,连续盗窃电动车5 辆并立即转手卖给他人,涉案价值6000 余元。民警随后带赵某指认盗窃现场,找到5 辆被盗电动车的车主,并在销赃地点追回了5辆被盗电动车。目前,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兰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涂龍 刘静 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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