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临沂一建设石灰窑炉企业来到临沂市兰山公证处对远在千里之外的石头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该申请人与陕西某公司签订了在陕西某地建设石灰窑炉合同,申请人按合同约定完工后,陕西公司因生产不出合格石灰多次与其协调沟通,申请人对设备多次检查结果均运行良好,便怀疑是石材有问题,需到陕西取样鉴定,为预防纠纷,特申办公证。受理后,公证员与当事人一起踏上了保全石材之路,历经近30个小时、跨越1200公里,公证员从陕西窑炉内保全了石材运回临沂封存保管。经鉴定,申请人针对石材问题向对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最终生产出了合格石灰。公证发挥着预防纠纷的社会职能,促进了企业的良好发展。冯俊辉 孙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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