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耕地被挖成深坑。■ 本报星级记者王明存文/图
年仅12岁的花季少年小军 (化名)的生命,永远定格在8月28日下午5点。剥夺小军年幼生命的是当地非法窑厂“啃食”土地烧砖留下的取土坑。 “孩子走在坑边,一失足溺亡了。 ”
翌日,惊闻小军溺亡的71岁村民杨道山,想起一年前在另一家窑厂取土坑溺亡的15岁侄孙,悲从中来,大哭了一场。 8月30日,记者采访他时,他再次潸然泪下:“我们兄弟三人,只有这一个孙子,孙子淹死了,我们伤心啊。 ”此外,2014年,仅六七岁的小明(化名)也命丧非法窑厂的取土坑。
三名溺亡男孩都是霍邱县冯井镇苏宋村人。据了解,冯井镇境内生产实心粘土砖非法窑厂共15家,生产时间长的达一二十年,短的也有四五年。
上述发生溺亡事故吞噬少年儿童生命的取土坑,就是这些违法窑厂留下的。这些违法窑厂至今都未得到有效的行政处罚和处理。
有的非法窑厂建窑体、取土,破坏了耕地,污染了环境等。当地居民举报多次,可冯井镇政府、霍邱县国土局并没有依法拆除掉它们。
对此意见较为强烈的是当地种植大户袁保银。因为,他认为自己种植的松树被附近上行窑厂排放的浓烟污染致死。
采访当日,袁保银手指树叶枯黄的松树告诉记者,他承包了400亩荒山,距离附近的上行窑厂只有100多米,因窑厂排污,导致200多亩松树树叶变黄,生长缓慢,甚至死亡。 “窑厂没有任何污染处理设施。 ”
为此,袁保银多次向镇政府、县国土局、县领导反映。今年7月22日,袁保银再次到县信访局信访,接访他的该县段县长批示:“转冯井镇王竹书记安排,国土局、环保局配合。 ”但是,县长的批示没有得到落实,该镇没有进行任何“安排”。其实,早在2015年7月8日,袁保银就以书信形式向县委刘书记反映,问题也没解决。当时,刘书记接件批示,“请(国土局)任家杰局长、王竹书记认真会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可是,建于2009年的上行窑厂至今仍然“活得有滋有味”。8月30日中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多名工人正在烧制砖坯,机械运转发出的轰隆声,远远就能听见。
县委主要领导已关注批示了,县国土局为何没有依法处理呢?2015年8月10日,国土局给袁保银一份“答复意见”,说明了其中原因。
“答复意见”:2009年,窑厂建设时,国土局执法大队发现了,并进行制止,同时下达了责令停建通知书,但窑厂主依然继续违法建设,后执法队员多次到现场制止。当年8月11日,国土局执法大队26名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拟对窑体进行拆除,但遭到上行村民组村民阻扰、围攻,没拆成,最终建成。
2009年11月,县国土局对窑厂窑体的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窑体,恢复土地原貌;处以每平方米30元计27900元的罚款。
2012年12月,国土局对窑厂非法采矿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3万元;处以1.5万元罚款。
可是,上行窑厂主并没有履行处罚决定。国土局分别于2010年、2013年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法,法院未受理。
对此,该县国土局监察股一位何姓工作人员解释,法院不受理,他们也没办法,国土局没有执法权,执法主体是镇政府,应由镇政府拆除,他们配合。
冯井镇邵镇长就此解释,这批窑厂破坏土地的确严重,但窑厂建成时间久,拆除难度非常大,强拆会引发很多矛盾。目前,砖价较低,有的窑厂都半停产了,再过半年或一年,窑厂将无法生存,自然会淘汰。同时,他们也将做窑厂主思想工作,让其拆除。
非法窑厂生产实心粘土砖,破坏耕地,留下安全隐患,早应依法关闭取缔,可是冯井镇的非法窑厂依然生存至今,即使是该县县委书记、县长都先后关注批示,都没能依法拆除。上行窑厂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至今未拆除,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行政能力欠缺,还是有其它隐情呢?
对此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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