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证据、没合同,一桩“讨薪案”难倒了包工头,最终法官主动出马,锁定证据,将这桩疑难案件调解成功……近日,金寨法院审结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缺少证据原告犯愁
从2016年起,原告胡某从被告陈某处承包了位于金寨县的三处工程。完工后,胡某多次催促,但双方未能就总工程价款进行对账结算。始终拿不到工资的胡某无奈只能根据自己记账本的数额,于2021年12月向金寨法院起诉。
但在起诉时,胡某遇到了难题,这起案件既没有合同,也没有对账单,唯一的证据就是自己的记账本,但对方也没有在上面签字。这种情况下起诉,很可能被法院以证据不足而驳回。
“活是我2016年干的,我们这些老百姓能包到活都不错了,哪还敢跟老板谈条件?我自己有记账本,这么多年我年年都去找老板对账,老板总是拖,就是不给我签字,我没办法只能到法院来起诉……”胡某欲哭无泪。
法官出马锁定证据
建设工程领域,层层转包、分包,通常到包工头这一层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揽到工程,可能不签合同,活做完了想找老板对账就很被动,要工程款时手上一点证据都没有。若起诉被驳回,会导致原告血汗钱付之一炬,进而引起更大矛盾。“案结”与“事了”怎样才能有机统一?承办法官饶德丽陷入了沉思。
本案开庭审理时,被告陈某未到庭,代理律师以双方没有合同关系抗辩,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饶德丽从记账本入手,根据记账本上三处工程的地名及工程单价,当庭通过免提电话向被告本人发问案件细节,寻找双方成立合同关系的蛛丝马迹。最终,被告承认双方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但继续辩称工程款已付清,不愿意调解。
找准焦点半天解纷
庭审结束后,为平等保障原被告双方的权益,法官饶德丽限期组织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但被告因疫情等种种原因一直拖延对账。法官多次向被告及其代理律师释明实质性解决纠纷的重要意义。
今年2月18日上午,被告安排其代理律师和员工到法院对账,当双方就案涉三处总工程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时,被告已付工程款成了案件的焦点。现有转账记录能够证实被告方尚欠工程款6万余元,但被告代理律师突然提出还有一次8万元的转账记录因银行卡注销未能及时调取,要求另定时间调解。
法官饶德丽当即提出附条件的调解方案,即若一定时间内被告提交了有效转账记录,尚欠工程款相应扣减。原告也表示完全同意,并表示多退少补。后被告代理律师与被告本人电话沟通,在铁证面前,被告不再抵赖,提出了可一周内付清但减少总数额的调解意见。原告也做出让步,经过半天时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月28日前支付给原告42000元。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冯媛张盼盼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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