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房价一路高涨,炒房者也紧跟步伐。哪知道,资金周转不开,逾期付款,卖房者见房价又涨,干脆趁机起诉炒房者,要求解约,还要炒房者赔偿高额违约金。 4月27日,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法院调解,卖房人撤回起诉。
去年10月份,正值房价高涨之时,炒房者杨某看中了赵某在房屋中介所挂出的一套88平方米商品房,交易价格为22万。于是经中介,杨某和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1万元,剩余21万元到去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但是杨某并不要求立刻过户房产。因为炒房者为了减少过户房产所交的税费,往往要找到下家,再直接让下家和房屋之前的主人办理房产过户,这样自己既赚取了房屋差价,又省去了过户费用。
打着如意算盘的杨某却在付款时出现了问题。到约定的付款时间,杨某只付了赵某16万的房款,还欠5万元。此后,资金无法周转的杨某一直拖延给付房款。由于双方合同约定,违约要按照房价的30%赔偿。短短几个月内,房价又涨了许多。赵某后悔低价卖房,正巧,杨某又逾期付款,多次催要无果。于是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和杨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让杨某承担违约金4.2万元。
杨某称自己已经想办法凑齐房款,但是赵某以逾期为由,拒绝收钱。杨某觉得虽然房屋没有过户,但是已经办理公证,而且已付大部分房款,不同意解除合同。至于高额违约金,杨某觉得委屈,房主不愿卖了,还要高额违约金,自己不可能接受。
经过法院调解,赵某愿意继续和杨某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于是撤回了起诉。
(倪平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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