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讯 身为国家在编教师,肩负教书育人的重任,对醉驾肇事的严重危害性和法律责任,早该清清楚楚。但令人遗憾的是:他在醉驾撞伤人后,却弃车逃逸。当民警将其抓获带到县医院抽取血样时,他竟然拒绝抽血并辱骂、殴打办案民警,可谓斯文扫地。 6月13日夜,舒城交警大队查获全市公职人员醉驾肇事第一案。
6月13日夜10时许,舒城县桃溪路泰鑫城市广场后临河路段,一辆江淮和悦轿车在撞倒保安岗亭并撞伤55岁的尹师傅后,迅速弃车逃逸。
接到警讯后,该县交警大队长孔春春、副大队长张凌云,立即指令二中队民警迅速抓获逃逸人。 5分钟后,及时赶到现场的民警高一嵩、协警王勇、宋军勇,经过仔细搜索,将躲在桥头酒气冲天的醉驾肇事逃逸人黄某抓获,并带着黄某及物业公司张经理(报警人)赶往县医院。
在县医院,酒已喝多的黄某拒绝医生抽血封样测检,更为恶劣的是:面对闻讯赶来的110民警,他还上演了一出闹剧——先是拨打手机要“投诉”民警,紧接着又摔坏手机,其后借酒发疯,连续挥动老拳殴打民警高一嵩等,并将高一嵩的警服、反光背心撕破。民警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同时,对他进行了强制血检抽样。最后一幕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当民警询问其家人和单位时,黄某竟口出醉驾雷语:我没有亲属,我是孤儿。 6月14日中午,经省疾控中心鉴定: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3mg/100ml。
见证办案全程的报警人张经理,深有感慨地说:民警在办案中,尽管饱受委屈,却保持了高度的克制和冷静,切实做到了规范执法。
据内审外查,黄某现年31岁,系舒城某中心学校在编教师。黄某醉驾肇事案件已由县公安局刑事立案。
(黄卓樊功元)
新闻推荐
五保户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不明原因死亡,其未共同生活的过继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予以赔偿。2010年1月18日,舒城县山七镇农贸市场内经营户张某在收购水鸭时,将鸭便遗留在邻居施老汉家门前,施老汉...
舒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舒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