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节临近,不少市民选择提前购买年货储备过节。 12月23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三季度获证食品生产企业31个品种抽检结果显示,共16个品种合格率达到100%,总体抽检合格率为86.5%。这些数据让百姓在购买年货时心里也会有个数了。
今年第三季度省食药监局对安徽省41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31个品种的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共抽检446个批次,合格386个批次,总体合格率86.5%, 20个品种产品的合格率都在90%以上。不合格60个批次,其中标签不合格(不含其他不合格项目)有27个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33个批次。
此次抽检16种合格率为100%的产品是:白酒、大米、淀粉糖、蜂蜜、糕点、罐头、黄酒、啤酒、其它酒、其它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其它食品、小麦粉和液态乳。不合格的产品主要是食糖、酱、调味品、食用植物油(除芝麻油外)、豆制品、淀粉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酱腌菜、挂面、冷冻饮品、蔬菜制品、饮料、淀粉、代用茶、茶叶15种共33个批次产品。
“这些抽检不合格的15种产品中有11种产品都存在标签标注违规问题。”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铜陵市大院原产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多因未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注的相关标准被食品监管部门查处,并且问题多集中为未按规定标注产品质量等级和产品执行标准,产品保质期标注错误,未标注产品等级、加工工艺、贮藏条件或营养成分等。
检查组还发现六安市护生茶业总厂生产的代用茶(菊花)、安徽六安市万顺茶叶精制总厂生产的绿茶(黄芽),舒城县东方红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生产的蔬菜制品均因未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范,造成了产品中水分含量超标。
此外,部分豆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中大肠杆菌超标、酱腌菜产品中苯甲酸、山梨酸超标问题依然是“顽疾难愈”。生产加工过程中对生产环境和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不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标准不掌握、执行不到位,生产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所在。
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您对购买到的产品质量不放心,可拨打12331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反映。
(石跃新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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