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 霍邱新闻 霍山新闻 金寨新闻 舒城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六安市 > 舒城新闻 > 正文

在校生做父母女儿由谁抚养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6-08-12 11:59   https://www.yybnet.net/

舒城讯 8月10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原告林某某是非婚生女林小某的父亲,被告许某某是林小某的母亲。原告诉称其与被告是在大学认识的,2013年11月即大一第一学期,双方坠入爱河,感情迅速升温。 2015年9月,被告发现自己怀有身孕,双方父母便见面商量婚事。 2015年11月,双方在原告老家举行了婚礼,但是并未领取结婚证。 2016年5月,非婚生女林小某出生,由于双方要继续学业,林小某交由原告父母照顾。但是没多久被告就不愿与原告一起生活,当初约定被告必须同原告结婚并一同生活,孩子才由原告父母照顾,如今被告反悔,因此原告请求法庭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孩子前三年的抚养费共计57600元,以后每年支付抚养费19200元。

被告辩称当初怀孕时自己坚持做流产手术,是原告和原告的父母保证抚养,坚持让被告生下孩子,并没有附加自己必须和原告一起生活的条件。自己还在上学,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况且原告提出的抚养费金额过高,不符合舒城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标准,请求法庭酌情降低。

法官当庭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非婚生女林小某由原告抚养至十周岁,被告给付子女抚养费44000元,林小某十周岁后抚养由原告和被告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另行起诉。 (俞仲康晋尧)

新闻推荐

舒城公安督察队伍专题教育

舒城讯 为认真贯彻治安系统“四让四起来”队伍专题教育活动,近期,舒城县公安局由局纪委书记带队,抽调局督察、治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采取看、问、查、访等方式,对全县24个派出所的专题教育活动...

舒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舒城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在校生做父母女儿由谁抚养)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