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叶惠 记者 曾臻)近日,泸州市某酒厂杨某某等103名职工领取了由龙马潭区法律援助中心转发的该厂支付的经济补偿金273100元。当职工们拿到通过仲裁维权途径才讨回的案款时,均纷纷表示感谢法律援助为他们带来的公平正义。
据了解,2016年12月,泸州市某酒厂因自身搬迁等原因停工,在未给予申请人杨某某等职工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通知所属职工不再上班。2017年1月,杨某某等职工来到龙马潭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案情后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将本案上报至区司法局与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指示下,龙马潭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等十位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专案维权团队,并展开调查取证,核实每一名职工身份、工作情况与诉讼请求,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掌握案情后,援助律师们克服了本案申请人人数众多、诉讼请求不尽相同、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和职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严重不足等问题,配合职工多方收集整理证据并撰写仲裁申请书,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将一百余份仲裁申请材料递交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织下,援助律师团与酒厂代理律师反复调解与协商,就百名职工的工龄、基本工资、补偿金额等进行一对一核对、沟通,并将沟通形成的意见及时通过专案维权团代理人反馈至职工们,征求职工们的意见,有效促进了劳资双方畅通的协商沟通,最终促成职工与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协议签订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约定该酒厂一次性补偿102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共计273100元,近期酒厂如期兑现案款后,龙马潭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组织案件代理人两天内将案款分组发放到103名职工手中,有效维护了职工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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