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 :㎡、年、%、万元(人民币)/亩、万元(人民币)
序号 地块编号和
土地使用者
土地
坐落
规划用地
面积
规划用地
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年限规划条件起始价保证金建设时间要求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 510500-
2018-B-006
城西新区
云峰路
130133
(合195.199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130133
(合195.199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3.0
(且>1)
≤28≥3530430000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2 510500-
2018-B-009
茜草滨江路
西侧
71137
(合106.705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71137
(合106.705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2
(且>1.0)
≤30≥3524914000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3 510500-
2018-B-010
茜草滨江路
西侧
85521
(合128.2815亩)
R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85521
(合128.281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拍卖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2
(且>1.0)
≤30≥3524916000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人应在土地竞拍报名截止5日前到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没有“突出遗留问题、严重信访事件、较大安全事故、违规违法建设、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诚信情况的证明文件。
3、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余额证明原件(由报名机构审查银行账户余额须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金额)。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7日10:0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8年2月27日1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开户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帐号:2304343429201035253。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18年2月27日15:00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510500-2018-B-006号地块宗地内高压线由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宗地应配套规模不小于10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筑设计、用地面积等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含产权)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
2、510500-2018-B-009号地块宗地范围内220kV过江电力线路不予搬迁,由竞得人自行避让,其余10kV电力线路由政府组织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其他地面、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竞得人需在同区域规划地块投资建设一所非营利性初中,用地面积53.4705亩(学校用地范围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为准,另行采取无偿划拨方式供应),新建校舍不低于面积26000平方米(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学生宿舍及食堂),运动场面积15000平方米,按照国家修建学校最新标准修建,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学校2018年3月启动建设,2019年7月建成投用,9月1日开学招生;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作为项目监管主体,负责对须投资建设的学校进行监管,竞买人应向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凭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方可参加土地竞买报名(未竞得土地的其他竞买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日内由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退还),如竞得人未按要求建成学校(含未达到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未按时间要求建成投用等违约责任的,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510500-2018-B-010号地块宗地内220kV过江电力线路不予搬迁,由竞得人自行避让,其余10kV、35kV电力线路由政府组织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其他地面、地下杆管线由竞得人自行搬迁;竞得人需在同区域规划地块投资建设一所非营利性小学,用地面积53.259亩(学校用地范围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为准,另行采取无偿划拨方式供应),新建校舍面积20000平方米(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政府学生宿舍及食堂),运动场面积15000平方米,按照国家修建学校最新标准修建,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置;学校2018年3月初启动建设,2019年7月建成投用,9月1日开学招生;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作为项目监管主体,负责对须投资建设的学校进行监管,竞买人应向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凭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方可参加土地竞买报名(未竞得土地的其他竞买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日内由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退还),如竞得人未按要求建成学校(含未达到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未按时间要求建成投用等违约责任的,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gtzyj.luzhou.gov.cn) 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84539 18783004755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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