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灵 徐燕
本报讯 为做好城镇化进程中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江阳区投入专项资金制作,并镌刻仿古青石保护标识碑188块,从2017年6月下旬开始起,陆续安装到18个乡镇街道文物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
据悉,实施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标识工程,标志着江阳区文物“四有”工作迈上新台阶,此举有利于提高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对于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传承历史文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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