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方均
近日,龙马潭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泸州首例违建官司。法院审理认定,同一小区的7名业主因利用钢筋、水泥现浇扩建阳台是违法建设行为,自行整改后经城管执法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供水、供电。(川江都市报1月4日06版)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高层楼房利用通风井朝外面现浇出去几个平米,这算不得什么,更和违法行为沾不上边。现如今房价居高不下,能多出几个平米也算是省钱了。可事实上呢?
2017年5月1日,《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泸州市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详细地对违建行为、违建查处、违建治理等做出了规定。其中,对于存有违建行为的房产,相关执法单位是有权进行停水、停电、停气并限制房产交易的。
违建行为一旦被认定,那就是违法行为,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其实很多的违建行为,都是看起来很美,背后的安全隐患、风险隐患是非常大的。就拿这个通风井现浇阳台来说,顾名思义通风井是通风用的,同时在高层电梯公寓着火时,也是消防人员救援的通道,如果多数住户都现浇了阳台,通道被堵塞,一旦出现危险,哪里还有什么安全保障?
小朋友搭积木都知道,积木不倒就要做到平衡。一栋楼房设计好了,多数住户都在通风井现浇了阳台,试问靠通风井的这面墙是否还能做到平衡?即便是一时没有出现问题,那是否也是存在了极大地安全隐患呢?
现浇阳台只是违建行为的一种。开挖地下室、侵占绿地建房、天台搭建房屋、别墅乱搭乱建……品种之多,多到你想不到。违建背后的原因我们可以不一一深究,但既然出台了地方性的法规,那是否相关部门都应该严格执法,按照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行为?
违建不是一家一户、一朝一夕的事。规划部门从源头杜绝违建空间存在、工商部门严查房企虚假宣传、物业公司发现违建苗头及时上报、执法部门依照法律严格执法,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对公务员违建严查严管,各街道社区广泛宣传……只有探索更多的办法,未来我们的城市才不会被违建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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