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前总感觉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个软任务,效果不是太好。近几年,县里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陆续出台了一些实用性、操作性强的制度,将‘软任务\’转化成了‘硬杠杠\’,让我们有了好的抓手,工作起来就事半功倍了,变化确实很大……”歙县一位在乡镇任职多年的纪检书记深有感触地说。他所说的“变化”,源于近年来该县通过“三项机制”,有力深化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队伍建设保障机制,解决“有人干”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除纪委书记外,还有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乡镇纪委加挂监察室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村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村级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构建了乡镇、村纪律监督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乡镇纪委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和基本交通保障以及必要的办公经费,全力为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
建立重点领域监管机制,解决“如何干”的问题。在乡镇层面,围绕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乏力的问题,印发《关于在乡镇试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的意见》,明确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能直接分管财务和工程项目,由副职分管,正职监督。同时,从制度上予以规范,有效规范了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用权行为。
建立日常工作考评机制,解决“干得怎么样”的问题。开展每季度一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督查通报》和《落实责任建议书》的形式,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对各乡镇纪委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跟踪问效。年终,根据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纪委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乡镇纪委干部管理、考核、奖惩、选拔、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
据悉,该县将通过3年时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轮训,促进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全力打造一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集聚更多的正能量。
·吴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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