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中心要搬“新家”了,住在其中的一些老人及其家属还没来得及高兴,就接到了涨价的通知。“搬新地方,条件更好了,涨点价我们能理解,但是没想到价格要翻倍!”日前,有老人家属向本报反映此事。
疑惑:搬新家收费从1200涨到2500?
这名家属称,他将母亲送进市福利中心已经好几年了,之前价格一直是每月1200元,外加一年5个月(夏季3个月和冬季2个月)空调费500元/月。可是6月底,他去中心探望母亲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中心要搬新地方了,环境变好了,所以价格也要涨了。
“不是什么正规的文件批复或通知,只是一份价目表。”这名家属告诉记者,他记得,这份价目表上明确标明了不同护理层次的收费。如果按照该表执行,老年人的入住收费为每月1340-2860元不等,他母亲因为要入住特护区,入住费用将涨到每个月2500元左右。
对于这样的涨价幅度,该家属有些难以接受。“里面的护工确实很认真仔细,服务我们也都很认可。目前的收费确实也不算高,但是如果搬个新地方,价格就得翻倍,我们心里不舒服。”他说,很想问一问,这个新的收费标准是否已经过物价部门核定并批准?
解释:内设的老年公寓属长期亏损
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第二天上午记者赶到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了了解。
据市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余权珍介绍,市社会福利中心下属孤残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和老年公寓四个部分,其中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和儿童福利院是属于公益性质,所产生的费用由国家全额负担。老年公寓属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产生的费用属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老年公寓现行的收费标准是2007年由物价部门批准的,在2010年时曾经按规定举行过听证会上涨了100元的伙食费,之后虽然人力成本不断上涨,但是相关费用再也没有涨过。“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我们目前一个月一位老人大约要亏损近700元。”
一年亏损近80万元的现状,让自收自支的老年公寓很吃力。在经过对芜湖、马鞍山、宁国、绩溪等地的考察后,按照政府部门要求的老年公寓“保本经营”原则,市社会福利中心对老年公寓的费用重新进行了核算。其中能自理老人和介助老人每月费用大约上涨300-400元,涨幅并不大,涨幅大的是需要24小时特殊护理的老人,特护费用每月上涨1400元左右。
现状:新标准未批准前将维持现有标准
谈到目前的情况,余权珍副主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特级护理要求,以一个供养8名特护老人的房间为例,24小时看护,共配4名工作人员,按照新调整后每月2820元的收费标准共收费22560元。
养老院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护理人员成本、伙食费、水电费、杂支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费用等方面。其中最大的一块为护理员人力资源费用,按照平均每位看护人员月福利3800元,这4名看护人员的花费就已经达到了15200元,伙食费3600元左右,水电费大约800元,老人的生活用品、护理用品以及养老院园区的管养、维护、损耗、车辆等杂支费用约1400元,还有养老部行政人员、炊事员、司机等相关费用每月约1600元。收入和支出基本处于持平状态,而之前,每个特护老人只收1200-1300元不等,导致亏损很严重。
关于新收费标准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余主任解释说:“该草案已于2013年4月报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目前尚未收到书面回复。针对社会上可能会对收费调整一事产生的误解,社会福利中心已通过当面、短信和电话等多种方式告知在院代养老人和家属,在未经市政府批准新的收费标准之前,维持现有一切经营和收费格局。目前养老院养老服务正常进行,老人们生活、情绪稳定。同时也感谢社会各界及老人亲属对福利中心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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