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光明新村小区物业在未经园林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将小区内13棵成年香樟树大幅修枝、“剃光头”。4月11日,本报5版以《光明新村小区13棵香樟树被“剃光头”》为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报道。报道中,花山区市政园林所相关负责人确认“该所并未接到光明新村小区需要修整绿化树木的申请”、“这些香樟树都修剪过度了”。花山区城管局负责人也表示,待接到花山区市政园林所相关情况通报后,他们会立即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查证,并最终按“过罚相当”的原则予以处罚。
相关报道见报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不少市民都十分关注相关问题的处理结果。不少市民纷纷通过本报微博、微信平台留言称,事发至今已10多天过去了,相关部门的处罚仍未得到落实,希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尽快落实处罚决定。
业委会主任称
对相关情况并不知情
4月24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光明新村小区,随机采访了多位居民。“物业正常修剪小区树木,本是好事,如果他们能依法依规办事,我们都会举双手欢迎。据说这次修剪树枝是小区物业跟一位业委会成员私自议定的,社区和业委会主任都不知道这件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目前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以来,几乎每年都在毁坏小区绿化,“这几年,小区内的成年树被这家物业砍掉了一半多。”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业委会徐主任。徐主任告诉记者,物业此次大幅修剪小区树木,属物业与个别业委会成员的“个人行为”,未征求他的意见,他对相关情况并不知情。“专家进行了现场鉴定,这些树确实是修矮了一点。”徐主任表示,物业此次大幅修枝的香樟树底下增加了7个停车位,均是公开面向小区居民、采用抓阄的方式确认使用权,绝不存在业委会成员私占车位的问题。
辖区城管已下达
《绿化违法案件认定书》
稍后还将给予行政处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4月10日下午,花山区市政园林所已认定光明新村小区物业此次大幅修剪树枝确系违规操作,并于4月11日上午向花山区行政执法大队通报了相关情况,要求该单位依法查处。
对此,桃源路街道相关负责人、采秣社区负责人、桃源路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均回复称,4月22日下午,桃源路街道城管中队已向光明新村小区物业下达的是损坏小区绿化树木的《绿化违法案件认定书》,要求小区物业在5日内自行恢复损毁绿化,并在小区内补栽39株树木,另罚款3.9万元。若小区物业拒不执行,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执行。
采秣社区负责人还提到,此前,相关部门以及街道、社区都曾明确告知辖区所有物业企业:“物业大幅修剪小区树木之前,必须先向园林报批,待获批后,在园林部门派出的园林专家的指导下方能着手修剪”,所以并不存在物业公司对相关规定不知情的问题。
桃源路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还表示,依据相关法规,破坏小区绿化树木若构成事实,相关当事人或单位不仅要对所破坏的绿化树木给予相应补偿,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4月22日下午,我们向光明新村小区物业下达的是损坏小区绿化树木的《绿化违法案件认定书》,稍后我们还将对相关当事人或单位做出所损坏树木价值3至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负责人透露,目前,他们正在着手相关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做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有一个时间过程,我们在前期调查的时候,物业称是小区业委会让他们干的,小区业委会称不知情,具体情况我们正在调查之中,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有权利进行申诉,后面我们将依据事实,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 涂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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