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马鞍山市还将对一般工业企业和互联网等信息产业企业进行分类。一般工业企业得分排前20%(含)、20%-65%(含)之间、65%-95%(含)之间和后5%,分别评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提升发展类)、C类(调控帮扶类)和D类(倒逼整治类)。互联网等信息产业企业得分排前30%(含)、后70%,分别评为A类(优先发展类)和B类(提升发展类)。
作为评价指标的“加分项”,《实施办法》设置了品牌,质量,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诚信纳税,规上企业,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专精特新企业,产业导向等9类加分项,同一类别的加分项按照不重复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不加分,各类综合素质附加项认定时间节点为评价年度的12月31日。
《实施办法》还设置了7类“定档调档”项。其中,主板上市企业、评价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或实缴税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等可直接定为A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以及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环保责任事故的企业,不列入A、B类;在土地利用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或重大过错责任的企业,原则上直接定为D类。
优化要素配置 让“优等生”享“优待”
以亩产效益为标尺,对资源要素进行差别化配置,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让“优等生”“好马配好鞍”、倒逼低质低效企业有序退出,不仅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根据《实施办法》,马鞍山市将在落实各级支持企业发展的普惠性政策基础上,通过采取9项具体举措,建立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和资源要素配置挂钩的长效机制,在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申报、能源供给、土地供给、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等方面对不同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推动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高质量企业集聚,倒逼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退出、低效企业转型。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实施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路线图”。即到今年6月底,启动并完成全市2000户左右的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对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全覆盖;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业精准服务、资源要素配置等差别化政策机制基本完善。
新闻推荐
本报消息记者余萍通讯员刘琦陶洋报道“一个柜台就完成了所有用电申请办理业务,真正节省了我们客户的时间,实在太方便了!”5...
马鞍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马鞍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