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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挂车牌上路被记12分

来源:乐山日报 2019-05-10 07:3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罗曦)近日,在乐雅高速苏稽收费站前,某品牌汽车4S店销售人员驾驶未挂牌的商品车上路行驶,还准备进入高速路,就被正在附近开展勤务检查工作的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民警拦下。交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5月7日15时左右,一辆白色小轿车驶入苏稽收费站,准备进入乐雅高速路,正在此处开展勤务检查工作的民警,发现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面对询问,驾驶座上的一名男子拿出一张临时号牌,然而细心的民警发现,这张临时号牌和该车的车架号码并不相符。

“男子表示,这张临时号牌是在公司拿的。”当天,在现场开展勤务检查工作的民警告诉记者,原来,这辆白色小轿车是一辆商品车,车内驾驶员为某品牌汽车4S店销售人员,车内副驾驶座位上坐着的是车主。在买了新车后,他们打算当天将车开到眉山市洪雅县去上户。因该车并未取得临时号牌,出发前,4S店销售人员就在公司随便拿了一张临时号牌。

经过详细调查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民警对驾驶汽车的4S店销售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解释这一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该驾驶员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15日内到单位接受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特别是汽车销售人员,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汽车4S店有代办临牌的业务,车主在购买新车后,一定要按规定取得临牌再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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