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委托,我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2018(P)—3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亩)土地用途保证金(万元) 起拍价
(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出让条件2018(P)—38迎宾大道以北、成乐高速公路以西,安置小区以北40.08R21(二类住宅用地),兼容性:B11(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36087215详见拍卖文件
注:出让地块面积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宗地的拍卖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
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26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PengShan/)下载地块的拍卖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
此次拍卖地块竞买保证金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任意一个)网银交纳,如需参加竞买,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帐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6时00分。
六、拍卖会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定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底楼拍卖大厅)举办。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将在2018年7月27日9时至9时30分,对竞买申请人进行纸质报名资料的审查。通过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18年7月27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张先生:028-37629891
公告详见: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交易网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中国土地市场网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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