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 郭燕群
4月28日,南宁市纪委通报了7起违法违纪案例,点名曝光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一批“蛀虫”。他们中,有的收受好处费几千元,有的收受贿赂数十万元
1
武鸣
武鸣仙湖镇政府国土资源助理员詹志丹,在给群众办理《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3500元。武鸣纪委给予詹志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2
横县
横县马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杨彦,利用职务便利,使用虚假材料为他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受好处费5万元。横县纪委给予杨彦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隆安
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陆忠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收受好处费8800元。隆安县纪委给予陆忠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4
宾阳
宾阳县宾州镇大蒙村第四村民小组组长蒙福清,擅自将原征地拆迁工作中给本小组的三产用地转让给他人,获利9.5万元。宾阳县纪委给予蒙福清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上林
上林县城镇建设办公室干部覃志华,在为群众办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意见书》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办证户好处费共计9100元。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覃志华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6
马山
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人大副主席罗庆利与该乡民政办主任黄松敏,在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他人好处费6500元和4000元。马山县纪委给予罗庆利、黄松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7
南宁
南宁市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拆迁部原经理曾广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8万元。南宁市纪委给予曾广明开除党籍处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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