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市仍有贫困人口约40万,脱贫任务艰巨。财政作为扶贫主力军,承担着筹集资金、优化政策等重要职能,责任和压力也更大。
面对艰巨的要求和任务,未来5年,南宁市将发挥财政资金对扶贫开发的助推作用,建立逐年递增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按照全市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将扶贫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支持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通过精准扶持实现精准脱贫,并实现到2020年南宁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总体目标。
“摘帽”地区扶持政策将持续
面对艰巨任务,财政扶贫必须进一步厘清思路,以推动***为核心,把精准的理念和要求落到具体工作中。“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财政政策要求,确保资金筹措安排同打赢精准脱贫的要求相匹配,为全市“七个一批”“七大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撑。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按照市县(区)财政单列年度扶贫资金预算,并根据贫困人口和脱贫目标安排扶贫支出,使其保持逐年稳定增长。对按固定因素或固定标准分配的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专项资金,市本级、县(区)财政单列用于扶贫开发。
为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未来5年,市本级及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邕宁区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5%以上,其他县(区)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值得一提的是,对脱贫成效显著、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南宁市将继续给予扶贫资金项目奖励,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
此外,南宁市将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及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增加金融供给,促进扶贫项目增加资金来源。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脱贫成效
据了解,未来5年内南宁市将采取切块分配扶贫资金的措施,以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具体为,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到相关县(区),县(区)要加大对上级补助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并对资金使用投向和安全负总责,市级财政原则上不再明确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由县(区)根据年度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当地实际和相关规定自主安排使用。
与此同时,南宁市将按要求落实扶贫生态移民对象住房、基础设施等补助,在利用好中央、自治区相关资金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征地及前期工作补助,确保异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南宁市将落实中央、自治区的教育扶持政策,继续在各县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加大财政对就业帮扶工作支持力度,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逐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严格执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孤儿养育政策,实现动态下应保尽保。
按50万元以上规模筹集互助金
未来5年内南宁市还将加强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全市贫困村屯通屯道路和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并确保比“十二五”脱贫攻坚的投入明显增加;加大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重点投入到贫困地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财政资金向贫困村屯倾斜,分期解决贫困村屯饮水安全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造农村危房,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确保年度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全覆盖。
在支持扶贫产业方面,南宁市将全力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并要求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吸引公司、能人开发与投资;精准安排扶贫产业项目,引进培植扶贫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财政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
在金融扶贫方面,南宁市将支持金融机构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对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的,市、县(区)财政从扶贫资金中给予不超过50%的保费补贴;积极支持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在自治区给予补助及社会帮扶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安排资金补助,按每个贫困村不少于50万元的规模多渠道筹集互助金。
新闻推荐
驻良兴村干部在葡萄园了解葡萄种植情况。本报记者 何任朗文/图 参与精准帮扶的社会爱心人士可通过手机软件看到贫困户种养的蔬菜与禽畜,随时互动;每个贫困户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
安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州区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