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今年省政府下达绵阳市保障性住房开工目标任务为13730套,基本完工目标任务为14690套,竣工目标任务为12090套。截至目前,今年绵阳市已有60个项目共15200套保障性住房已开工建设,实际完工(含往年续建)的保障性住房24700套,实际竣工的保障性住房13340套,均超额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绵阳市共建保障性住房22000套,“十二五”前三年共建保障性住房65000套。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修订和完善了《绵阳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办法》、《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这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今年3月,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5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相关工作。会后,各县市区、园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加大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推进力度,建立了周跟踪、月通报、季考评的跟踪检查制度。对每月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排名后三位的,由市监察局约谈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分管副市长约谈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绵阳市严格把控建设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各县市区、园区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对每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把勘察设计、招投标、材料供应、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工程竣工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住户代表、新闻媒体对工程感官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在保障性安居房分配方面,绵阳市各地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准入标准,严格申请、审查、公示环节,切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到住房困难群众手里。绵阳城区廉租住房分配采取“四级审核、二级公示”,限价商品房购买采取“四级审核、四级公示”的原则实施,努力把建设成果转化为保障成果。从2007年至今,绵阳市未出现一例因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而引起的举报和投诉。
建得好,更要管得好。今年,绵阳市强化保障性安居房后期管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网络,把保障对象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并逐步延伸到各县市区,杜绝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申请、骗购保障性住房等现象,为后期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全市保障房住宅小区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楼(幢)、文明家庭等活动,截至目前,绵阳市已评选出6个县级文明小区。按照省上提出“用于安排农民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竣工数30%”的要求,绵阳市积极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向农民工提供公租房2800套。除此之外,今年绵阳市各地将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重要工作来抓,对符合条件的危旧房全部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畴,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旧城改造规划、避免简单的大拆大建,充分尊重居住群众的意愿、合理确定开发强度”的原则,积极采取改扩建、综合整治和拆除新建等方式,分批分步骤实施了一批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本报记者 曾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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