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先后发布了征集绵阳市“十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十种不文明旅游行为”、“十种不文明餐饮行为”、“十种浪费行为”的公告,经市民踊跃推荐、市级相关部门审议,确定了绵阳市三类“十种不文明行为”和“十种浪费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十种不文明交通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2、机动车随意变道抢道;3、行人过街翻越栏杆;4、驾乘人员向窗外吐痰扔杂物;5、行人过斑马线闯红灯;6、机动车占用公交专用通道;7、机动车城区随意鸣笛;8、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9、公交站点乘客不排队上下车;10、会车时使用远光灯。
二、十种不文明旅游行为
1、随地吐痰乱丢垃圾;2、乱写乱画乱涂乱刻;3、采摘花草损坏公物;4、攀爬景物树木拍照;5、大声喧哗嬉戏打闹;6、乘车购物不依次排队;7、不守警示标识随意妄行;8、不尊重当地民风民俗;9、不尊老爱幼相互礼让;10、衣冠不整言行不雅。
三、十种不文明餐饮行为
1、不提醒用餐点菜数量;2、剩菜剩饭不打包带走;3、餐具不按规定清洗消毒;4、随地乱吐和乱扔废弃物;5、过度劝人饮酒水;6、猜拳行令大声喧哗;7、衣冠不整袒胸露背;8、行为粗鲁酗酒滋事;9、言语粗野伤风败俗;10、带宠物进餐饮环境。
四、十种浪费行为
1、红白喜事大操大办;2、剩菜剩饭一倒了之;
3、花钱购物大手大脚;
4、穿衣戴帽喜新厌旧;
5、用水用电不知节约;
6、商品过滥过度包装;
7、开业庆典歌舞升平;
8、办公用品随意废弃;
9、垃圾分类利用不力;
10、过分使用一次性用品。
望广大市民广泛宣传、共同谴责、监督制止上述三类“十种不文明行为”和“十种浪费行为”。6至10月期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加强专项治理,共同营造礼貌、和谐、节俭的社会环境,共同建设富裕、文明、美丽的新绵阳。
特此公告。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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