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荣
今年是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游仙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跨越发展,建设富乐游仙”的关键之年。游仙区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法治绵阳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构建“三优一满意”法治游仙建设目标,坚持“在创新中谋发展,在推进中解难题”,以构建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信文明的人文环境为着力点,以实现干部法治能力有明显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有明显增强、社会法治环境有明显改善为突破点,全面将游仙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游仙建设,已经成为游仙区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引擎”。
依法治理
党委决策机制更加完善
游仙区委制定印发了《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制定了《绵阳市游仙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实施方案》,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开展了2期。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决策后评估机制、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3份,按程序依法初审各类规范性文件、简报240余份。
游仙区党务公开制度和问责制度更加健全。各部门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党务公开栏,公示人员情况、办事流程、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等,并对本单位的发文、信息进行清理,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实行全部挂网。
依法行政
政府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游仙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委会、公民共同参与的全覆盖、真运转、见实效的现代法律顾问体系全面推开。目前全区有70个政府单位、21个乡镇(街道办)、105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由游仙区法制办牵头对全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已经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项,取消公共服务项目8项,暂停审批行政审批项目8项,初审转报市级以上部门审批项目24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69项,保留公共服务项目77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21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合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项,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44项。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运行规范。由游仙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清理调整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并联审批、严格“三项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六个方面重点工作。1-11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类项目109个,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8948万元,采购成交金额7896万元,共节约资金1052万元,节约率11.76%。工程建设类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83场次,均未因服务问题引发争议和投诉。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体系全面建成。按要求配置完成行政职权事项管理、行政权力运行基础、行政权力职权目录在内的三大系统运行平台,先后组织30个单位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了操作培训和现场实例演示,共录入八大权力事项4050项,审核12540项次,配置检查点位3769项。
公正司法
司法能力持续增强
司法环境持续良好。游仙区四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工作,分管领导深入到司法机关调研、了解情况,协助解决问题,关心司法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并带头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审判权、检察权、执行权,建立了涉法涉诉案件“第三方”介入机制。
司法质量稳步提升。游仙区法院扩大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适用范围,缩短群众诉讼周期。在朝真乡等偏远乡镇增设3个巡回法庭工作点,建立全市首个医疗纠纷合议庭,共受理各类案件8382件,审执结7434件,执行到位标的2900余万元。游仙区检察院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65件261人,深化“3+1”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15件。区公安分局共接警9622件,处警率达100%。游仙区司法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3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22件,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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