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首批“共享头盔”投放使用。 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6月11日,南宁交警部门推出的首批20顶电动自行车“共享头盔”,在长湖立交桥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点投放使用,有需要的市民可借用。
当天中午,记者在南宁市长湖立交桥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点看到,几排崭新的“共享头盔”整齐地摆放在学习点。“刚才已有外卖和快递小哥借走好几顶。”民警向记者介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可在教育学习点借取“共享头盔”,48小时内归还原处即可。教育学习点配备有卫生消毒用品,由值班交警做好安全头盔的日常保管和卫生消毒工作。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部署要求,南宁交警部门借鉴南京、武汉等地经验做法,试点推出电动自行车“共享头盔”,以此倡导广大市民关注交通安全,骑乘车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同时,南宁交警部门联合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顺丰5家外卖、快递企业,组建交通安全劝导队,由各家企业轮流安排骑手到长湖立交桥底路口(段),在送餐(货)高峰时段(每日11时至12时或16时至17时),与执勤交警一起开展交通安全劝导,重点督促外卖、快递骑手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引导至教育学习点借取“共享头盔”;对普通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提醒其注意安全并按自愿原则使用“共享头盔”。
据悉,借取“共享头盔”时,借取人需要扫码登记。如果不按时归还,不会有处罚,但会联系提醒当事人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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