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忠福
实习生 唐国强 文/图
9月13日,由省精神文明办组成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验收组莅临隆昌,对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看环境、查资料、听汇报、民意测评……验收组一行对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进行严格审查和综合评议。
最后,验收组一致认为,隆昌县人民检察院的文明创建是富有激情的创建,不断超越自我;是富有创新的创建,不断突破自我;是富有文化的创建,不断提升自我。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文明单位的要求,将报请省文明委授予隆昌县人民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而这,只是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之一。
立检为公显成效
2013年,隆昌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四化”建设示范院、四川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岗位练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反贪局局长、原公诉科科长王赤军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法警大队长黄守向荣立全省检查机关个人二等功。
近年来,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干警幸福指数;加快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塑造“亲民隆检、责任隆检、文化隆检、和谐隆检、健康隆检、幸福隆检”六大品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继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之后,2012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四川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成绩的背后,凝聚的是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干部职工所付出的心血和艰辛努力。
近日,记者来到隆昌县人民检察院采访时看到,大楼正面,庄严的国徽悬挂上方,令人肃然起敬,进入大厅,“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置于厅内显要位置。
从一楼拾级而上,每层楼的正面墙上,悬挂着一面面荣誉证书和牌匾;古今中外的廉政文化警示语、箴言等,以书画的形式,在大楼内随处可见;大楼的一房间,还设立有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开办的“道德讲堂”。
“这些举措的推出,在于时刻提醒并增强作为人民检察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一名干警说道。
走马观花,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内外,窗明几净,路面干净卫生,干警着装整齐,地面没有一个烟头和一处痰迹,体现出检察院的文化建设成就和便民利民的精心安排。
正如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勇所说,今年上半年,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检察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为统揽,“文化育检、‘四化\’强检、创新兴检、品牌塑检”,推进平安隆昌、法治隆昌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生态、畅通、平安、幸福的美丽隆昌,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创新机制护民生
“亲民、责任、文化、和谐、健康、幸福”,短短的12个字,浓缩了隆昌县人民检察院的不懈努力和目标追求,也是隆昌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建设打造的六大品牌。
“亲民隆检”即把关注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亲民型”检察院。
“责任隆检”即充分落实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监督责任,履职尽责,提升执行力,建设“责任型”检察院。
“文化隆检”即大力实施文化强检战略,注重发挥文化建设在机关建设中的精神引领作用,努力建设“文化型”检察院。
“和谐隆检”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包容、和谐共进的检察机关,努力建设“和谐型”检察院。
“健康隆检”即倡导干警快乐生活、快乐工作,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做到身心健康,积极阳光,努力建设“健康型”检察院。
“幸福隆检”即从幸福干警、幸福团队、幸福组织三个层面努力营造和谐舒心的工作环境,促进干警在工作中不断成就自身价值,努力建设“幸福型”检察院。
在工作实践中,隆昌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创新建立涉检信访群众点名专家接访机制。
何为“群众点名专家接访”?为何意义?
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祥继解释道,该机制是指来访群众根据其信访事项,从公布的专家接访库中,点名选择专家型检察官接访的一项自主接访机制。其目的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该机制规定了适用范围、接访的程序、接访的原则以及接访的要求等。
2012年4月,隆昌人张某因对法院的民事判决不服,判决生效后,张某向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声称申诉不成功要进京上访。
民行科科长庞波被点名接访后,通过了解案情,与申诉人张某多次沟通后认为,该案有和解基础。于是,民行科同控申科多次协调沟通,耐心细致地做说服疏导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事后,张某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刑事被害人近亲属刘红英夫妇,在专家接访公示栏前,点名要求检察长魏勇接待和处理其来访。
魏勇接待其来访后,带领院刑事被害人救助领导小组对刘洪英夫妇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发现上访人虽然已得到一定程度救助,但由于其长期为女儿被害一案进行上访,导致经济十分困难,居住条件简陋,全家人挤在仅30平方米的阴暗潮湿的房间里。
鉴于此种情况,检察机关决定再次对其进行救助。为此,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与县财政、住建、金鹅镇、民政及其下属的殡仪馆等单位进行协调,为刘洪英夫妇解决了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养老保险金等,民政、镇政府以特殊医疗救助费名义,为其申请解决困难补助;物业管理公司为他们提供一套70平方米的廉租房。事后,刘洪英夫妇对检察机关为其争取的救助帮扶,感动不已。
据了解,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推行群众点名专家接访机制,认真抓好公示、接访、办理、回访四个环节,拓展接访范围,正确引导群众,畅通办理渠道,跟踪落实效果。
近两年,共接待来访72件,其中有9件20人采取点名接访方式选择接访人,均获满意答复,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从回访工作中了解到,群众对点名接访问题的处理结果比较认可,满意率达100%。隆昌县人民检察院的这一创新机制,也得到省市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称赞。
目标引领上台阶
今年以来,隆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文化育检、‘四化\’强检、创新兴检、品牌塑检”为要求,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力促隆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三大建设,狠抓业务办案、狠抓技能练兵、加强队伍管理,保持了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发展。
认真开展“百日岗位大练兵”活动,各项刚性目标要求完成全年任务的70%以上,为巩固在全市的先进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方面,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82件103人,经审查后批捕69件8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9件162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99件129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 24 件29人,起诉20件25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批捕31件34人,起诉30件42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该院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13人,大要案比例为85%。
同时,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上,强化讼诉活动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律权威。严把立案监督关,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5件;依法决定追捕13人、追诉13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并被采纳,成功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件;以检察建议方式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案件实施监督1件;成功实现民事申诉和解2件;办理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为调查案件1件;向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件。
此外,在控告申诉检察、检察技术、案件管理、派驻乡镇检察室、司法警察工作等方面,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均取得出色成绩。
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魏勇表示,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目标管理,促进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按照院党组提出的今年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意识,对照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亲民、责任、文化、和谐、健康、幸福”的隆昌检察工作品牌新形象,夯实争创全国模范人民检察院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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