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群众点名专家接访制度,效果明显——
□本报记者 张明海
9月10日上午10时,内江隆昌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中心。
工作人员王杰高正细致地接待来访群众,每个人“点名道姓”要求哪一位接访专家,他都将其记录在案。同时,他还积极联系指定预约接访计划。而就在距离王杰高所在接访窗口不远处的墙上,隆昌县检察院近20名“接访专家”的姓名、职务、照片一一列出,十分显眼。
2012年,隆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始实行群众点名专家接访制度。主要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成为了接访专家库的主要组成部分,来访群众可自主点名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专家来接访。
为确保接访的质量,该制度还明确规定了接访专家的责任:不得推脱,接手之后不得转手,并视案件具体情况在一定期限内给出处理结果。“既然群众点了名,接访专家就得负责到底,最大限度地保障受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勇表示。
接访工作是检察工作中案件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其监督公安机关等其他执法机关的法定渠道。为何要特别推出群众点名、专家接访?隆昌县人民检察院侦检科科长曾静用“流程再造”和“主动作为”两个词给出了解释。
根据曾静的介绍,按照原有常规流程,一般情况下群众来访先通过控申科,业务科室在接到控申科的材料后给出初步意见,然后再将其意见转到控申科。“这样一来,整个流程跑下来至少得花一周时间。而专家接访制度,相当于让业务科室骨干来到控申科直接接访,能够实现快速立案。”同时,这一制度也是实际工作中逼出来的——来访群众往往直接点名找主要领导、找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主动作为,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来访需求。”
群众点名来访制度施行后,接访质量有了明显提升:2012年4月,因对法院民事判决不服,张虎向隆昌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扬言申诉不成功要进京上访。民行科科长庞波被点名接访后,通过了解案情,认为该案有和解的基础,民行科同控申科经多次协调沟通和反复耐心细致说服疏导,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接到刑事受害人老上访户刘洪英夫妇的点名后,魏勇针对其情况深入了解,发现上访人虽得到一定程度救助,但生活条件还是很艰难,于是与财政、民政等多部门联合协调,为刘洪英夫妇解决了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养老保险金,并协调建委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一套70平方米的廉租房……
魏勇同样看重的,还是另一组数据:2012年,全院来信来访60件,2013年,截至目前就已经达到了55件。“压力明显增加,却充分表明了群众对于点名专家接访制度的信任和认同,从而迫使我们更加主动作为地进一步去优化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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