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1日,安徽人黄垦和河南人康世彪均收到了一笔来自内江检察机关的汇款。每人3000元,虽然数额不算大,却让两个刑事被害人家庭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和司法的民生关怀。
这是内江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的一个缩影,也是内江市检察机关立足民生、关爱弱势群体的真实体现。
据了解,黄垦的儿子黄汝超和康世彪的弟弟康世冰分别在去年底和今年初,被两个不同传销团伙成员以在内江做生意等为由,骗至内江境内两个传销窝点内非法拘禁。为了摆脱传销团伙成员的控制,两人在逃离时均不慎从高楼坠亡。
案件发生后,两个传销团伙数名犯罪嫌疑人迅速被检察机关批捕并提起公诉。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两个团伙数名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发生后都未能向两名受害者家属支付任何民事赔偿费用。这对两个意外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坠楼事件发生时,黄汝超20岁,康世冰22岁。黄汝超的家在安徽定远县农村,家境贫困,与父亲相依为命。黄汝超去世后,原本负债累累的父亲黄垦不仅要承受丧子之痛,还要面临着老无所依的晚年生活;康世冰家虽在河南省范县城内,但同样家境贫寒。康世冰去世后,其父康某因悲伤过度病倒,家庭也陷入困境。
为了让黄垦和康世彪得到一定的经济救助,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在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多种渠道走访、核实两名被害人家庭情况后,启动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向两名被害人家属告知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和申请办法,并通过了政法部门审批。
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李艳说,在一些刑事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不能兑现附带的民事赔偿,往往使被害人或家属陷入人财两空的艰难境地。为了使被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应运而生。
今年1月,为了进一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提升到“改善民生”层面,“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自《意见》发布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时刻关注民生,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其中现金救助12件,解决社保、养老保险等其他救助方式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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