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兴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狠抓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建设幸福美丽东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履责之魂
区委、区政府班子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一)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区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今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批示23次,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对全区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5次。
(二)细化目标任务,构建责任体系。制发了《2015年东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为6个大项、40个小项,由区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区纪委负监督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逐项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年初,区委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134份,促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全区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的工作格局。同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层层压实责任,保障落实到位。通过廉政谈话、专项巡察、重点抽查、制作“责任提示卡”等形式,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制发了《区纪委约谈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暂行办法》,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级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遵守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等方面情况,采取专题谈话方式进行监督指导、提醒诫勉。全年共对32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情况进行了工作约谈。
二、深化正风肃纪,把深入推进作风转变作为履责之基
区委、区政府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坚决纠偏治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坚决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精神。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等方式,对违规公务接待、公车私用、违规滥发福利补贴以及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今年以来,开展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会议出差、财务管理等监督检查49次,检查公车462台次,重点抽查单位28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并对2个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作风转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按照“坚持、巩固、深化、拓展”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针对“文山会海”问题,修订完善办文办会相关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全区文件简报数量同比减少1.3%,召开会议次数同比下降17.2%,公务车费用同比下降12.2%。对查证属实的“庸懒散浮拖”问题,除内部通报处理结果外,还“点名道姓”向社会公布,提高震慑力。截至目前,全区共通报批评16个单位16人,所涉及的干部全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突出问题导向,抓实7个专项治理。制定了《东兴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个专项方案》,明确区纪委监察局的总牵头责任,区政府办、区统征中心等7个单位的牵头责任,区住建局、区农林局等28个单位的主办责任。截至目前,对全区40个行权单位开展每日巡查和专项督查,对吃拿卡要等“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建立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台账。目前,已通报曝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2个,督办17件。制发《关于开展科级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抽查了24名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了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收回项目工作经费143.2万元,查纠了部分单位存在的大额现金支付等4个问题。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责成退还投标保证金171.9万元。检查了48家定点医疗机构,抽查住院病历960份,发现不合理费用6115元,对其中34家进行了处理。开展了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检查招投标项目15个,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件。
(四)找准薄弱环节,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上半年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反馈的20个问题,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找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明确牵头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跟踪督办。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介,组织大学生宣讲团、廉政巡展等方式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知晓度、满意度。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将社会评价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分类目标进行单独考核。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2014年我区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名后5位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三、坚持惩防并举,把依法依纪从严治党作为履责之要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发挥“三早”预警机制作用,突出抓早抓小,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区委中心组、各单位党组、党(工)委中心组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492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廉政党课114次,邀请上级领导、反腐专家为5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将警示教育作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岗前教育以及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大纲。大力宣扬廉政文化,充分发挥“阳光政务”、“廉洁东兴”栏目主阵地作用,宣传报道反腐倡廉成效稿件37篇;利用东兴区政府官网积极打造网络廉政文化传播平台,访问量(点击率)创新高。以区级部门、乡镇、村(社区)、园区党风廉政示范点创建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
(二)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腐败。构建区、乡两级信访体系,公布信访举报电话2244444,建立完善信访问题“四早”机制、交办件督查督办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区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专题研究重要案件,切实保障办案经费,维护区纪委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通过领导亲自部署、线索集中处置、集中调度督办,区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32件,办结193件,为32名干部澄清了是非,立案90件,其中“四风”案件6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三)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源头治理。一是抓好权力规范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督促32个行权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开运行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制度,开展好“一把手”任中、离任审计和述责述廉活动。二是抓好党务政务办事流程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关心关注的党务、政务、村居务等重要事项,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关键环节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抓好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开。1-10月,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32个,预算价21012.49万元,节省资金3094.79万元。
(四)严格廉洁自律,防范廉政风险。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巩固提升,抓住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探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等制度;健全中层干部廉政风险的教育、识别、监督、修正的循环防控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分阶段、分步骤落实《东兴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实施意见》任务要求,深化信息收集排查、研判报告、效果评估等机制建设;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对拟提拔的18名领导干部以及15批次评优评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审查,否决或暂缓21个单位43人次。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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