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6日,记者从甘肃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按照计划,今年四川省30%的零售企业开展全部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从本月起,在四川省药品市场上流通的每一盒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都会随身携带一张“电子身份证”,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和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追溯药品的源头、批次、流向,快速实现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
据悉,药品电子监管相当于给每一种药品附了一张“电子身份证”,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出厂时,就要给药品赋予一个独特的条码;药品从医药公司配送、流通到医疗机构、药房的过程中,途经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扫码”,把信息上传到国家的数据平台。任何一种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和事故后,立刻就可以通过数据库找到相关的信息,追本溯源,清晰流向,防止事故扩大,保障人们的用药安全。也可以防止假劣药品流入正规渠道。目前,四川省已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这些药物几乎涵盖了市民的日常医疗用药。
同时,在此基础上,四川省各级监管部门还将加强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了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省内外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全力做好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力争全省30%的零售企业年内开展全部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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