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群勇生前是河北冀州的一名公安刑警。2017年12月9日10时许,冀州区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常群勇不畏危险、冲锋在前,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用利刃刺伤胸部,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0岁。常群勇曾在学习笔记上这样写道:“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是口头说说,而应落实在行动上。没有哪个党员有资格说:危险不该归我,苦难不该归我,奉献不该归我,牺牲不该归我。”
群众自发赶来为常群勇送别
常群勇是土生土长的河北冀州人。他从小就热爱警察这个职业,梦想成为“除暴安良”的英雄。
2010年,常群勇从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后,如愿通过考试成为一名警察。随后,在河北省警院接受了两年的专业学习,2012年8月,他来到冀州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
常群勇的家与公安局就隔着一条马路,他差不多天天泡在单位,除了办案,就是看书,或者盯着追逃网页反复梳理逃犯的有关细节。同事们都还记得,他的办公位置贴着他手画的“重大案件侦查基本流程”“重大案件视频侦查基本流程”和“诉讼文书卷组卷须知”。常群勇想尽快成为一名行家里手。
2013年6月,冀州城西两公里外的河道内出现两具尸体,经鉴定,两位死者均是被扼脖颈窒息死亡。歹徒杀人手段极其凶残,给当地百姓造成极大恐慌。常群勇经过五昼夜的艰苦努力,终于从海量的监控中找到了28秒有价值的视频资料。经过认真研判,常群勇做出自己的结论:嫌疑人30岁左右,是推着自行车抛尸的,从穿着背心、大裤衩和拖鞋等细节判断,其居住地与抛尸点应该不超过5公里,案件很快水落石出,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遇上案子,群勇一贯是不破案子不回家,过了饭点儿,就着凉水啃馒头是常有的事儿。”刑警大队大队长刘占民含泪回忆说,“他有严重的胃炎和食管炎,吃不下饭、消化不好、睡眠困难。一个快一米八高的人,最轻的时候不到110斤。就这样,也从来没有耽误过工作。”
2017年12月9日10时许,冀州区街头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秦某持匕首在冀州区国税局门口当街刺杀他人致死。案发后,秦某持刀潜逃,对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冀州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对秦某进行抓捕。12时许,抓捕民警在冀州区某小区门口堵截住持凶器正欲驾车潜逃的秦某。抓捕过程中,常群勇被犯罪嫌疑人秦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伤胸部,经抢救无效,于12时10分许牺牲。
编辑点评
一份热爱的工作,他坚守了5年;一份神圣的责任,他用生命扛起。他不惧危险、惩恶扬善,牢记使命不畏生死铸警魂,爱党为民甘洒热血写忠诚。常群勇牺牲了,他的鲜血洒在冀州大地,他的英勇精神将永留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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