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法院集中兑付涉民生案件执行款。
法官上门送执行款。
法官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当事人过一个安心年,按照省委、省法院、市委关于“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的总体部署,攀枝花两级法院从1月以来陆续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执行,“送法下乡”、“送温暖”,集中兑现职工、农民工工资等围绕民生的“司法大拜年”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兑付16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45.3734万元;司法救助11人,救助金额52.47万元。
□陆萍 唐娟
多措并举惠民生 掀“司法大拜年”热潮
1月以来,攀枝花两级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将司法为民的要求体现在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
一是建立弱势群体案件快速执行机制。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案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及时、快捷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执行举措,提高执行效能。对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办案力量,多途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力求通过法律手段,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合力化解案件。加强与公安、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合力推动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妥善解决。四是健全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弱势、特困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想方设法争取财政、行业主管和民政等部门的支持,拓宽救助渠道。
法官上门 八旬老人拿到养老钱
“如果不是你们,我的养老钱就要不回来了,谢谢……”1月20日上午,拿到执行款时,年过八旬的李婆婆露出了笑容,拉着西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85岁的李婆婆家住西区格里坪镇经堂村,和丈夫共育有7个子女,子女成家后纷纷搬出了老房子,只有小女儿及其丈夫和李婆婆老两口住在一起。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期间,因建设需要,李婆婆老两口和小女儿共有的土地被征用,三人应分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87402.39元,养老金和自谋职业费144762.39元。然而,老两口的养老钱全部被小女儿夫妻俩领取,并占为己有。在随后的几年里,李婆婆和小女儿因诸多原因产生矛盾,关系恶化,李婆婆老两口决定和小女儿分家,独立生活,希望小女儿返还征地补偿款,却被拒绝。无奈,李婆婆老两口将小女儿夫妻俩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征地补偿款80000元。
经审理,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李婆婆的小女儿返还李婆婆老两口征地补偿款80000元。考虑到李婆婆年龄大、行动不便,法院便采取上门送执行款的方式,让当事人省心、省事。
上门发放救助金 司法关怀暖民心
2月3日,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带领米易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专程赶往米易县草场乡,在春节前将8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当事人手中,为当事人的生活增添一抹温暖。
2013年8月31日,申请人李某不幸因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造成双目失明,其父亲腰椎间盘突出无力从事过重体力劳动,生活仅靠其母亲一人种地、打工维持,一家三口都是当地低保户,交通事故让本来贫苦的家庭雪上加霜。然而,被执行人家庭也非常贫困,无力负担法院判决的23万余元的赔偿款。米易县法院将该案执行情况上报到市中院,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嘱咐米易县法院为李某申请司法救助,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司法救助款,以缓解李某一家的燃眉之急。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终于为李某争取到8万元的司法救助款,法官第一时间把钱送到李某家中。
集中兑付涉民生案件执行款92万余元
1月30日上午,米易县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集中兑付大会,向42起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款92万余元。此次发放的案款中,涉及27名农民工工资37万元,交通事故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司法救助款24万余元,其他涉民生案件执行款30余万元。不少拿到执行款和司法救助金的当事人喜极而泣,感慨终于可以安心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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