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帅万云 记者 杨荟琳)昨(21)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攀枝花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标准有所调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23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0元,各级财政补贴200元;新农合报付封顶线(最高补偿限额)提高至5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将达到70%。
据了解,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将达到70%。攀枝花市住院补偿方案具体为,统筹地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50元,补偿比为90%;统筹地县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为75%;统筹地县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统筹地以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为55%;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700元,补偿比为50%;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40%。封顶线(最高补偿限额)每人每年不得低于5万元。
今年,攀枝花市首次将重性精神病纳入新农合大额门诊补偿特殊病种进行门诊补偿,在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重性精神病人,住院补偿比例高于同级定点医疗机构5个百分点。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报销范围,按同等比例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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