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8户企业(名单附后),未按照规定参加2010年度企业年检,我局于2010年7月4日在攀枝花日报发布了限期接受企业年检的公告,但当事人在责令期限内未到我局接受年检。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再次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不到我局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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