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对全省20个“人民满意示范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我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成为全省法检两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据了解,近年来,市检察院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创新推行全方位绩效考核新模式,狠抓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实施“服务水平、基础建设、办案质量、能力素质、社会形象”五大提升工程,把创先争优与促进工作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和加强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规范岗位标准,细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2年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等2项国家级荣誉和“全省文明机关”、“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等6项省级荣誉,涌现出“全省优秀检察官”、“个人二等功获得者”、“胶州市道德模范”等先进个人。(丰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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