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益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薄纯峰:本院于2015年6月11日对原告东营瑞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益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薄纯峰、被告山东瑞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刘其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利民初字第191号民事判决书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利民初字第191号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定如下:一、判决书第二页第9行“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应为“依法组成合议庭”。二、判决书第五页“审判员:巴占防”应为:“审判长:巴占防、人民陪审员:陈崇峰、人民陪审员:刘福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利津县人民法院
薄纯峰:本院受理原告李丙银诉你、孙秀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0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庆庆:本院受理原告孙学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950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庆庆:本院受理原告李子洲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9500元并支付利息200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袁秀梅、刘云德:本院受理原告王吉峰与被告袁秀梅、刘云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被告袁秀梅、刘云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吉峰借款本金220000元并支付自2013年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6日的利息(以17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利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袁晓娟: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新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书栋、袁晓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姜超:本院受理原告郭俊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宁、陈红:本院受理原告刘正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闫伟东、盛艳红、陈吉光:本院受理原告王仁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26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蕾、东营市康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卜庆利、卜庆英、于怀林、余虹、潍坊新兴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刘新德、东营市天资商贸有限公司、牛治国、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李向军、孙胜波、东营市金水健源清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克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27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志刚:本院受理原告靳晓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康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蕾、东营市科利达石油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孙利:本院受理原告郭艳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心亮、白丽、王冠、田京梅:本院受理原告石伟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青岛九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国栋、李丽、山东玉祥森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开民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国栋、李丽: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开民初字第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成光前、王菊英、东营市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文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东开民初字第309号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齐章根、齐社卫、东营市众祥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开商初字第91号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培收:本院受理原告姜春海诉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金江、吴云燕:本院受理原告杨春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开民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利津县磊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三源化工有限公司、李文三、赵永民、赵永军、韩玉华、徐东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利津县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利津县磊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三源化工有限公司、李文三、赵永民、赵永军、韩玉华、徐东东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闻推荐
“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这耳熟能详的旋律是许多人美好的童年记忆,但这种美好在有些孩子身上竟成为一种奢侈。不会笑的孩子,是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