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仲公告字(2015)第237号
杜晓辉:
青岛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山东黄岛国家粮食储备库与你关于债务转移及代付协议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裁字(2015)第23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将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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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案件管理处 高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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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
二 0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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